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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返回列表

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学会办事机构各部门: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全继委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与网址

1、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8月15日;

2、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12月31日;

3、申报网址:需同时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以及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平台(http://kqcme.yiaiwang.com.cn)上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申报要求

1、中华口腔医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学会办事机构各部门可向中华口腔医学会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教项目。项目申办单位不得为中华口腔医学会之外的其他机构申报继教项目。

2、已获批的2019年非备案项目,当年举办完成并网上汇报执行情况后,同一项目拟在2020年继续举办,可申报项目备案

3、申报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实验(技术示范)教师须达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须为在职工作人员,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且必须参与授课。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备案)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

 

三、申报程序

1、请各专业委员会(分会)使用已有的用户名与密码登陆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网址进行申报,并将所报项目在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平台上再次填写申报信息

2、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中华口腔医学会。(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备案项目除外)。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如需进行必要的调整或修改,只调整或修改网上申报数据。

3、填写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附件2)并打印纸质版加盖公章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起快递发至中华口腔医学会。

四、项目公布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新批准项目和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20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9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20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20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

五、其他相关要求

2020年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执行,请在申报前认真阅读。

 

联系人:章佺

电话:010-62116665-212

邮箱:ce@cndent.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C座4层

附件:

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