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主办单位:
根据全继委办发〔2016〕02号文件内容,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华口腔医学会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继续教育电子学分证书,适用范围包括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中华口腔医学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同时纸质版学分证书全部停止使用。电子学分证书启用后,学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在线打印证书。各项目主办单位需要做好项目举办前、执行后的备案工作,以保证继教电子学分证书顺利发放,电子证书的申领与发放方法详见附件1、附件2。
中华口腔医学会
继续教育部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