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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返回列表

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分会):

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网址:http://cmegsb.cma.org.cn)。所属专业委员会(分会)和学会办事机构各部门可向总会申报国家级继教项目。项目申报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8月20日。已获批的2015年非备案项目,当年举办完成并网上汇报执行情况后,同一项目拟在2016年继续举办,可申报项目备案,申报项目备案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2015年12月31日。

2. 申报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且必须参与授课。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 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 2 项,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 6 期(次)。

3. 根据全国继教委办公室文件精神,为加强医学紧缺人才培养,2016年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儿科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申报程序

1. 各专业委员会(分会)请使用已有的用户名与密码登陆上述网址申报,若需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可电询继教部:史诗,010-62116665-226

2. 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报送的打印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由授课教师签字(备案项目除外)。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如需进行必要的调整或修改,只调整或修改网上申报数据。

 

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新批准项目和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6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5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6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6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

 

联系人:史诗    联系电话: 010-62116665-226

邮箱:shishi@cndent.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 C 座 4 层

 

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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